鹰牌陶瓷 | 鹰之声总94期
解渴“钱荒”:中小企业私募债破冰

    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或许有望找到一把解决的钥匙。
  
    5月22日,沪深交易所双双发布了《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这标志着中小企业私募债业务试点正式启动,据悉,首批中小企业私募债品种有望6月推出。  亮点:
 
   融资门槛大幅降低发行人盈利没硬性要求 
 
    《试点办法》规定,试点期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发行人为未上市中小微企业,具体来说,是指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但未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小微型企业。不过,为了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试点办法》也明确指出,房地产企业和金融企业暂时不能发行私募债。
  
   《试点办法》要求发行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并且期限在1年(含)以上。相比上市的高门槛,《试点办法》大幅降低了企业的融资门槛。《试点办法》对发行人净资产和盈利能力等没有硬性要求,由承销商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和资金用途进行把握;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各种要素,诸如发行金额、利率、期限等,均由发行人、承销商和投资者自行协商确定,通过合同确定各方权利义务关系。此外,中小企业发行私募债券,不是采取审核制,而是采取交易所备案发行制,这也大大简化了发行流程。
  
    此外,《试点办法》还明确了私募债券的转让方式。私募债券不能在交易所上市交易,而是通过上交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及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或证券公司进行转让,转让方式为现货方式。这就使得私募债券具有了流动性,成为金融投资标的。
  
作用:聚闲资缓解中小企“钱荒”
  
    中小企业融资难,一直是经济界的一大难题。特别是在经济增速放缓、市场需求不足、出口贸易回落的大背景下,中小企业的“钱荒”形势更为严峻。而中小企业私募债的适时推出,有望帮助部分中小企业解决这一现实难题。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推出,强化了直接金融与中小微企业的有效对接,将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提供新的有效途径,也有望为资本市场创新注入新的活力。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也表示,发展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至少有三大战略意义:第一,可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第二,有利于实质性地促进公司债券市场的大发展,进而做大中国直接融资市场;第三,为民间资本、私募、投机者提供高风险投资品种,并将地下高利贷、非法集资等导入正途。
  
管控:有违约风险初期发行额度不大
  作为一个新的金融投资标的,为了防范风险,沪深两市的《试点办法》,都对投资者准入门槛作了严格规定。
  
    深交所方面规定,合格的私募债投资者,包括商业银行、信托产品、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的企业法人等;而上交所的《试点办法》显示,除了以上机构投资者之外,还将个人投资者列入合格投资者范围。不过,上交所也对个人投资者的资格作了明确规定:包括个人名下的各类证券账户、资金账户、资产管理账户的资产总额不低于500万元;具有两年以上的证券投资经验;理解并接受私募债券风险。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可参与本公司发行私募债券的认购与转让。
  
    15%以上的年利率水平,相对于银行存款、货币基金、理财产品来说,无疑属于高收益产品。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因此,投资者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必须为此承担相应的高风险,包括违约风险。(南方日报 田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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